关于征集“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典型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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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70次 时间:201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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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自今年1月下旬启动以来,在职党员干部积极到社区报到,围绕“六个一”广泛开展服务活动,有力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中创造了一批贴近和谐社区建设需要、贴近群众服务需求、贴近在职党员干部岗位和个人实际的优秀载体,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为总结先进经验、学习先进典型,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现征集典型案例,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征集案例类型
按“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先进党组织、优秀载体、先进个人三种类型进行征集。
先进党组织:主要征集基层党组织在具体组织谋划、协调推动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中的好做法。
优秀载体:主要基层党组织围绕“三贴近”要求所开展的活动。
先进个人:主要征集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的典型事例。
二、征集案例标准
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开展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
实效性。选送的案例应对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体例要求
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2)做法;(3)成效;(4)启示。 先进个人案例按事迹材料要求撰写。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正文字数不超过2500字。
四、案例提交要求
案例于2014年10月14日前将电子稿通过党务工作qq群务报局办公室。上报时文件夹须注明“XX学校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典型案例征集XXX类”。
五、其他事宜
在征集期限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联合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上报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评选,择选在先锋网上宣传,并集结成册下发基层学习借鉴,适时以一定的方式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