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小学
关于禁止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月饼 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201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结合教育实际,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从教观念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廉洁过好“两节”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的实际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接受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和国庆节。 二、 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各教学单位、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得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三、 强化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 四、 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本《通知》各项纪律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局纪委、监察室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监督举报电话:385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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