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小学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市委十条工作意见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和人员。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吃喝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1.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4.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5.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二)“红包”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专项整治的“红包”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具体包括: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结束。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5月下旬) 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吃喝风、“红包”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收送“红包”。 2.自查自纠(6月份)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深入查摆吃喝风、“红包”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开展公开承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②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③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④不收送“红包”;已经接收的“红包”,一律退回;确实无法退回的“红包”,主动上交。三是各地各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单位)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个人上交的“红包”,由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 3.整改落实(7月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专项整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定期公开本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吃喝风、“红包”风方面的问题,立查立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务求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针对各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和对象,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规定专项整治的责任和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曝光,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届时,市纪委监察局将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 (三)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于7月20日前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材料径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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