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红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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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 阅读:356次 时间:201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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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打造育红品牌,依据《教师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制定育红小学民主管理制度。
一、学校民主管理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和教代会的作用,广大教师要按照有关规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二、建立健全教代会工作制度,要定期召开教工代表大会或教工大会,学校重要事情的决策,以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参与讨论研究或审议。
三、组织教代会代表专门听取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学评优、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等和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拓宽民主渠道,广聚群策,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开展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在校园网上设立 “校长信箱”,经常收集教职工们的意见和要求,由工会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处理。
五、定期评议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每年1次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评议结果由校工会向其本人、向教育工会汇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芜湖市育红小学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