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录入:
审核:
阅读:274次 时间:2007-06-15 【
打印】
总 务 处 工 作 职 责
1、负责订购和供应学生课本、办公用品和图书、仪器、体育卫生等用品。
2、负责学校基建和校舍维修,做好学校财产的登记,保管添置、维修等工作。
3、负责财产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缴学生杂费。
4、办好食堂,搞好师生的日常生活管理。
5、做好总务系统的职工管理工作,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
6、严格遵守财会制度,认真审查会计凭证是否合理合法,防止凭证错乱不全,克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7、按时结账,编制会计报表规定在当月底上报,做到账表相符,数字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8、对于正常经费及临时下拨经费,按规定的开支标准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9、对于未经批准、手续不全、凭证不实及其他不合理制度的支出,有权拒绝报销。
10、财会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执行情况。做好领导的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