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红小学
认真做好“推优”工作(转)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 以下简称“推优” ) ,是党赋予共青团细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了认真做好“推优”工作,保证党的组织发展中青年党员的数量和质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组通字 (1992)18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安徽省委皖组字 (1992)22 号关于“推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望贯彻实施。 一、提高对 “ 推优”工作的认识 “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没,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体现了共青团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同时也激发了广大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校党、团组织要从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出发,进尸步提高对于做好“推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负责,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今后, 28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发展 28 周岁以上, 3S 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征求团组织的意见。 二、明确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积极要术入党的优秀团员、青年,尤其要注意妇女人选,其范围包括, 1 、青年教学骨干、教研组长、班主任、学校中层干部; 2 、青年学生团员骨干陡团员的“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 ; 3 、各级团干部; 4 、其他方面的优秀团员、青年等。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避免放宽要求。 青年教职工推荐的基本条件: 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 3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 4 、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在工作 ( 学习 ) 中成绩突出; S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 、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符合谠员条件。 青年学生推荐的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2 、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业余团校、业余党校、培训班的学习; 3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 、在班集体中表率作用好,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5 、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 三、严格推荐程序 “推优”工作以班子健全、活动正常的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具体推荐程序是: 1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和青年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 、团支部委员合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 ( 一式两份,式样附后 ) ,报校团组织审核。 3 、校团组织了《推荐表》后,要及时召开团委会 ( 团总支进行审查研究,并签署意见,再将《推荐表》送被推荐者所在单位党支部,校团委 ( 团总支 ) 自留—份。 4 、团支部副书记、书记,由校团委 ( 团总支 ) 在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团员、青年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经团委会讨论同意后,填写《推荐表》 ( 一式两份签署意见,直接向被推荐者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并将《推荐表》送至被推荐者所在单位党支部,校团委 ( 团总支 ) 自留—份;校团总支副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市教委团委在全面考察,广泛征求团员、青年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经团委会讨论同意后,填写《推荐表》 ( 一式两份,签署意见,直接向被推推荐者所在单位党支部推荐,并将《推荐表》送至被推荐者所在单位党支部,市教委团委自留—份。 5 、党支部接到《推荐表》后,要及时作进—步考核和考察,列入培养计划,制定培养教育措施,并将这些情况反馈给团组织,具体意见填进《推荐表》。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者应及时列入发展计划。 四、加强对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 ( 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校党、团组织要通过党章学习小组、业余团校、业余党校、培训班等学习途径,以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建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路哉、方针、政策的教育,党的优艮传统和作风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同时要强化他们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使之在本职岗位上,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没中经受锻炼,做出贡献。教育妥有针外性,要讲求实效。 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并指派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凡适宜他们参加的党内活动,都应,及收他们参加。要根据不同的特点,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使之尽挟成熟起来。培养成熟的发展对象,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试行 ) 》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推荐对象进行—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应的措施。党组织要热忱支持、指导团组织继续协助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对推荐对象妁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团组织至少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 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 “推优”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个别校党、团组织都要将“推优”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形成制度,加强领导。各校党组织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询团组织的意见。基层团组织要注意适时分析和研究“推优”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主动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各校党、团组织每年要召开 1 — 2 次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和改进“推优” 工作。各校党、团组织结合工作目标考核,每年要对“椎优”工作检查 1 — 2 次;市教委政治处和团委也将考核,对“推优”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学校党、团组织对推荐对象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条件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充实,—般情况下,团组织每年向党组织推荐 1 — 2 次。 市教委党委每年审批的新党员中,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必须占有一定的比例,且主要是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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